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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书馆“阅读活动基金”奖励优秀读者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2日 17:12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文化山政”的战略目标,引导大学生养成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激励更多的山政学子走进图书馆、充分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营造浓郁的“书香校园”氛围,图书馆设立“阅读活动基金”。基金于2020年正式启动,每年奖励一次。“阅读活动基金”奖励有现金奖励和个人借书权限的提升参照读者近一年的图书借阅数量和“书香校园”阅读推广系列活动参加情况来确定获奖名单

一、奖励计算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二、奖励对象

持有山东政法学院有效“一卡通”的在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三、奖励办法

(一) 奖金设置

1.一等奖5 名  每名奖励“阅读活动”基金1000元;

2.二等奖10名  每名奖励“阅读活动”基金800元;

3.三等奖20名  每名奖励“阅读活动”基金400元;

4.优秀奖30名  每名奖励“阅读活动”基金100元;

(二) 升级借阅权限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的图书借阅权限提高至20册。

四、评选条件及计分规则

(一)参评条件

凡在校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提交参评申请: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刻苦读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宣传图书馆,利用图书馆,正确引导他人文明借阅,甘当知识与文明的传播者;

3.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书香校园”阅读推广系列活动。

(二)评选打分

1.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资源,借阅图书数量较多,且借阅专业图书或研究型图书占有一定比例。

(1)借阅每册图书加0.2分;

(2)图书借阅数量出现异常,疑似有恶意刷高借阅数量者,经图书馆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2.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书香校园”阅读推广系列活动,包括校长推荐阅读书目征文、电子文献检索技能大赛、悦正读书会等,每参加一次加2分。

3.同时满足以下四项的,分数可叠加。

(1)参加图书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可赋分的“书香校园”阅读推广系列活动,每参加一次加2分;

(2)积极参加活动并获得较高奖项,获得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3)图书馆读者俱乐部成员参与评选时加1分;

(4)图书馆志愿者参与评选时加1分。

五、参评方式

1.读者通过自荐方式在图书馆总服务台填写《“书香达人”评选申报表》;

2.图书馆流通部认真核实参评读者填报的《“书香达人”评选申报表》,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读者。

六、奖项公布

图书馆将及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公布颁奖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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