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图书馆志愿者联盟
山东政法学院图书馆志愿者联盟是由山东政法学院图书馆组织成立的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负责组织开展以图书馆为核心的志愿者活动。自2017年6月22日成立开始,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山东政法学院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在图书馆内外提供志愿服务,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组织,强化管理,针对校内学生志愿者,图书馆志愿者联盟由1名指导教师统一管理,下设出席团、秘书部、宣传部、监察部,工作委员会五个部分,协助管理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二、志愿服务范围
1、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2、遵从“志愿·服务·育人”宗旨,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提高学生的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立足图书馆主体工作,指导志愿者协助图书馆各部门做好各项读者服务工作,参与图书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针对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改进读者服务工作;
4、策划、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图书馆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保障社团的可持续发展;
5、开展和加强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和合作;
6、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及相关阅读推广活动。
三、志愿服务时间
8:00——22:00,以1.5小时为一个时间段志愿者自主选择时间段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每周工作不少于3小时。
四、保障与激励
1、图书馆为志愿者提供岗前培训;
2、为参加并完成每学期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开具志愿服务证明(可凭此证明认定团委素拓学分);
3、表现出色者,经陈述和申请,图书馆可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增加借阅权限、延长借阅时限、开通电子阅览室免费上机时数等;
4、根据志愿者工作表现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志愿者,颁发图书馆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及奖品;
5、优先向志愿者提供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机会;
6、志愿者参与图书馆“阅读活动”奖励基金评选加1分。
五、组织纳新
图书馆志愿者联盟每年分春、秋两次面向在校生进行成员纳新,纳新主要对象为大一、大二在校生。通过纳新,可以为图书馆志愿者联盟形成有效的人员补充,同时为更多的在校生提供了解图书馆,增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六、志愿者联盟活动
面向社会,图书馆志愿者联盟先后多次与市旅游发展委、历下区司法局、山东商报等机关单位联合开展系列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服务社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