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捐赠
一、捐赠原则
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寻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有关学校发展历史的相关文献资料,以及各机构、团体和各界人士编辑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等。图书馆将向捐赠人出具证书。由于馆藏空间有限,我馆对捐赠图书有选择收藏。
二、纳入馆藏图书的条件
(一) 符合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科研范围;
(二) 国内外权威学术会议论文集、成套期刊;
(三) 适合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者阅读的;
(四) 正式出版物;酌情收藏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地方文献、地方志等;
(五) 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
(六) 本馆尚未入藏,或虽有入藏可作为复本者;
(七) 本校师生(校友)著作。
三、不予入藏图书的条件
(一)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的图书;
(二) 破损严重、不成套的图书;
(三) 内有污损的图书;
(四) 内容陈旧,不具有学术或参考价值的;
(五) 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
四、捐赠图书的管理原则
(一) 捐赠为无偿捐赠和不附带任何条件,图书馆根据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分类编目;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柜)。
(二) 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图书资料,图书馆以适当方式转赠其他单位,或通过“图书漂流”等形式实现校内流转阅览;剩余图书可转赠给学校其他机构,或支援贫困地区。
(三) 个别破损严重等不适合馆藏或转赠的,由图书馆全权处理。
(四) 建立赠书专题网页,定期公布赠书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学生捐赠图书实施办法
(一) 为拓展我校图书馆文献资源来源途径,丰富图书馆馆藏,图书馆接受校内学生捐赠文献。
(二) 捐赠原则。本着个人自愿,数量不限,所捐赠图书处置权归图书馆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
(三) 接收图书馆种类应符合捐赠条件。
(四) 捐赠工作的组织:
1. 图书馆负责捐赠文献的接收,文献资源建设科负责捐赠接收的具体事宜。
2. 每年5-6月毕业生离校前,图书馆开展“图书捐赠宣传周”、“毕业生捐赠图书”等活动,集中接受捐赠。
六、捐赠流程
1. 捐赠者同文献资源建设科联系,落实捐赠事宜。
2. 捐赠者携带所捐赠图书到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科办理赠书确认手续并进行捐赠。集体捐赠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捐赠图书,送至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科,办理捐赠确认手续并进行捐赠。
3. 经确认捐赠的图书,图书馆给捐赠人出具赠书证书。
七、其他
本管理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